泉州市出台今秋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市直小学
各市直小学招生计划如下:泉州市实验小学:350人;泉州市晋光小学:750人(南俊校区250人、东海校区500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550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人。
各市直小学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相同,具体如下:
注:府东路以东、滨海街以南、丰海路以西的总部经济区配套住宅列入周边规划新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市直幼儿园
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如下: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40人(含早教班);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300人(井亭园区90人、东海园区210人);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150人(刺桐新村园区90人、崇福园区60人);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300人(丰泽新村园区150人、城东园区150人);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80人(含早教班);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48人(含特殊幼儿、普通幼儿)。
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具体如下:
总体延续2022年招生办法。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政策照顾对象,“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二)进一步明确市直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
市直幼儿园在完成第一类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政策照顾对象、第二类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相关通知及附件
1.泉州市直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泉州市直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泉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洪燕如
二审/王育泽、傅欣怡
三审/陈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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